「久坐行為研究組(SBRN)術語共識項目」對於關鍵術語訂立的最終定義,註釋和例子。
Translators: Paul Lee (School of Nursing,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), Andy CY Tse (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Physical Education, 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)
| 術語 | 1. 缺乏體力活動 | 
| 一般定義 | 體力活動水平不足以滿足目前的體力活動建議。 | 
| 註釋 | 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 | 
| 例子 | 
幼兒和學前兒童(1-4歲):不能達到平均每天180分鐘任何強度的體力活動。兒童和青少年(5-17歲):不能達到平均每天60分鐘中等強度到劇烈的體力活動。成人(≥18歲):不能達到平均每週150分鐘中等強度到劇烈的體力活動,或平均每週75分鐘劇烈的體力活動,或相等的中等強度及劇烈體力活動的組合。 | 
| 術語 | 2. 靜止行為 | 
| 一般定義 | 「靜止行為」是指在不考慮能量消耗及沒有沒有步行的情況下, 任何躺臥,斜臥,坐著或站立時的清醒行為。 | 
| 註釋 | 
靜止時間:任何花在靜止行為的時間,可以是任何時間(例如:每天,每週),在任何情況(例如:在學校/工作),以及任何強度(例如,排隊,在流水作業並沒有步行,在站立的桌子上工作,坐在教室裡)。一次性靜止:無間斷的靜止時間。靜止中斷:兩次靜止之間的非靜止時間(適用於除嬰兒以外的所有年齡和能力組)。除了嬰兒(小於1歲到步行前)和有行動障礙而無法站立的人群外,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別。 | 
| 例子 | 
坐著,斜臥或躺臥時使用電子設備(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);坐著閱讀/寫作/繪畫/油畫/談話;坐在學校/工作;坐在公共汽車,汽車或火車上。排隊;站在教堂;站在走廊討論;站立時寫短信;使用站立式書桌。被人帶住/握住/抱起 | 
| 術語 | 3. 久坐行為 | 
| 一般定義 | 「久坐行為」是指任何坐著,斜臥或躺臥姿勢時,特徵為能量消耗≤1.5代謝當量(METs)的清醒行為。 | 
| 註釋 | 
久坐時間:任何花在久坐行為的時間,可以是任何時間(例如:每天的分鐘),在任何情況(例如:在學校或工作)。一次性久坐:無間斷的久坐時間。久坐中斷:兩次久坐之間的非久坐時間。嬰兒(小於1歲或步行前):任何以低能量消耗為特徵的,受限制時(例如斜臥嬰兒車/躺臥嬰兒車,高腳椅,汽車座椅/膠囊)或安靜時(例如,傾斜/坐在椅子上而動作很少,但沒有受到限制)的清醒行為。 在俯臥位上花的時間(“肚子時間”)不被認為是曝露於久坐。幼兒和學前兒童(1-4歲),兒童和青少年(5-17歲),成人(≥18歲)及所有能力組別:與一般定義相同。 | 
| 例子 | 
嬰兒(小於1歲或步行前):躺臥在床上睡覺時的極輕微動作;坐在嬰兒椅/高腳椅/嬰兒車/汽車座椅上的極輕微動作,被人帶住/握住/抱起幼兒和學前兒童(1-4歲):坐著使用電子設備(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) ;坐著閱讀/繪畫/油畫;坐在斜臥嬰兒車;坐在嬰兒椅或沙發上吃飯;坐在公共汽車,汽車或火車上。兒童和青少年(5-17歲):坐著使用電子設備(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) ;坐著閱讀/寫作/繪畫/油畫;坐在斜臥嬰兒車;坐著做功課;坐在學校;坐在公共汽車,汽車或火車上。成人(≥18歲):坐著使用電子設備(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) ;坐著閱讀/寫作/談話;坐在公共汽車,汽車或火車上。使用手動輪椅或電動輪椅的人:坐著,斜臥或躺臥使用電子設備(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) ;坐著閱讀/寫作/繪畫/油畫/談話;坐在公共汽車,汽車或火車上;在一張電動輪椅上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;被動地坐在手動輪椅上被推。 | 
| 術語 | 4. 站立 | 
| 一般定義 | 「站立」是指一個人用他/她的腳來支持及維持/正在維持一個直立的姿勢 。 | 
| 註釋 | 
活躍站立:活躍站立指任何以能量消耗>2.0 代謝當量(METs)為特徵的站立姿勢的清醒行為,當站立時沒有步行,不管有支撐還是沒有支撐。消極站立:消極站立指任何以能量消耗≤ 2.0 代謝當量(METs)為特徵的站立姿勢的清醒行為,當站立時沒有步行,不管有支撐還是沒有支撐。站立時間: 任何花在站立的時間,可以是任何時間(例如:每天的分鐘)或在任何情況(例如:在學校/工作)。一次性站立:無間斷的站立時間。中斷站立:兩次站立之間的非站立時間。嬰兒(小於1歲或步行前),幼兒和學前兒童(1-4歲),兒童和青少年(5-17歲),成人(≥18歲)及使用手動輪椅或電動輪椅的人:與一般定義相同。不能站立的人:不適用。 | 
| 例子 | 
活躍站立:站在梯子上;站著畫油畫;站著洗碗;站著在流水線工作;站著玩雜耍球;站著舉重。消極站立:排隊;站在走廊討論;站著使用電子設備(例如電視,電腦,平板電腦,電話機); 站在教堂。有支撐的站立:站立時扶著沙發、椅子、或一位家長的手;以拐杖,手杖,站立架或體重支撐的幫助下站立。 | 
| 術語 | 5. 螢幕時間 | 
| 一般定義 | 「螢幕時間」是指花在螢幕前的行為時間。 這些行為可以於久坐或身體活躍時進行。 | 
| 註釋 | 
娛樂螢幕時間:花在與學校或工作無關的螢幕行為的時間。靜止螢幕時間:在任何情況下(例如學校,工作,娛樂)花在使用有螢幕的設備(例如智能手機,平板電腦,電腦,電視)時的靜止時間。久坐螢幕時間:在任何情況下(例如學校,工作,娛樂)花在使用有螢幕的設備(例如智能手機,平板電腦,電腦,電視)時的久坐時間。活躍螢幕時間:在任何情況下(例如學校,工作,娛樂)花在使用有螢幕的設備(例如智能手機,平板電腦,電腦,電視)時不處於靜止的時間。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 | 
| 例子 | 
所有年齡和能力組:看電視,使用智能手機/平板電腦,使用電腦。活躍螢幕時間:玩電動遊戲,在跑步機上跑步時看電視的。 | 
| 術語 | 6. 非在螢幕前的久坐時間 | 
| 一般定義 | 「非在螢幕前的久坐時間」是指花在所有不涉及使用螢幕的久坐行為的時間。 | 
| 註釋 | 
休閒的非螢幕時間:花在與學校或工作無關的非螢幕久坐行為的時間。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 | 
| 例子 | 
嬰兒(小於1歲或步行前):在床墊上安靜時仰卧著;坐在斜臥嬰兒車或汽車座椅上而動作很少。幼兒和學前兒童(1-4歲):坐在兒童座椅、椅子或汽車座椅上;空閒地坐在沙池或地板上;閱讀非電子書或坐著玩棋盤遊戲。兒童和青少年(5-17歲):在學校坐著;坐著做功課或藝術作品;閱讀非電子書;玩棋盤遊戲;坐在車裡。成人(≥18歲):閱讀非電子書;玩棋盤遊戲;坐在車裡。使用手動輪椅或電動輪椅的人:閱讀非電子書;玩棋盤遊戲;坐在車裡;被動地坐在手動輪椅上被推。 | 
| 術語 | 7. 坐 | 
| 一般定義 | 「坐」是指一個人以背部直立, 並由他/她的臀部來支撐其重量, 而不是以他/她的腳支撐的一個姿勢。 | 
| 註釋 | 
活躍地坐;活躍坐指任何以能量消耗>1.5 代謝當量(METs)為特徵的坐姿的清醒行為。被動地坐:被動坐指任何以能量消耗≤1.5 代謝當量(METs)為特徵的坐姿的清醒行為。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 | 
| 例子 | 
活躍地坐;在坐著的流水作業上工作;坐著彈吉他;坐下時使用佔用腳/腿的裝置;在輪椅上做肌力測試。被動地坐:參考坐著的久坐行為的例子。 | 
| 術語 | 8. 斜臥 | 
| 一般定義 | 「斜臥」是指一個人介乎坐著和躺臥之間的姿勢。 | 
| 註釋 | 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
斜臥行為可以是被動(≤ 1.5代謝當量)或活躍(>1.5代謝當量)。 | 
| 例子 | 被動斜臥(所有年齡和能力組):斜坐在椅子或沙發上懶洋洋/懶散地久坐。活躍斜臥(所有年齡和能力組):踩斜臥單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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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術語 | 9. 躺臥 | 
| 一般定義 | 「躺臥」是指處一個被支撐在平面上的水平位置 。 | 
| 註釋 | 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躺臥行為可以是被動(≤ 1.5代謝當量)或活躍(>1.5代謝當量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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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例子 | 被動躺臥(所有年齡和能力組):躺臥在沙發上,床上或地板上久坐。活躍躺臥(所有年齡和能力組):等距平板支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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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術語 | 10. 久坐行為模式 | 
| 一般定義 | 在清醒時,一天或一週中累積久坐行為的方式(例如久坐和久坐中斷的時間,持續時間和頻率)。 | 
| 註釋 | 一般定義適用於所有年齡和能力組。 | 
| 例子 | 久坐者:長期持續地累積長久坐時間的人。中斷久坐者:經常斷斷續續地累積短久坐時間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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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ET = 代謝當量是對應於正在研究的群組的基礎代謝率。 在沒有活動障礙或慢性疾病的成年人中,代謝當量被認為是3.5ml O2/kg/min。 兒童和高肌肉活動或代謝的人,代謝當量通常較高,並且在麻痺症,肌肉質量較少或消耗症侯群的人中通常較低。 代謝當量值的演繹應注意所研究的群組,並相應地應用上述的定義和注意事項。